※ 引述《lkw (愛‧簡單最好)》之銘言:
: ※ 引述《Qpie (Q比)》之銘言:
: : 我們公司最近想將幾個系統的應用技術申請專利,
: : 其中有些技術已經應用在我們自己客戶的案子上,並實行多年了,
: : 請問這樣還可以申請專利嗎?
: : 因為我看專利法22條有排除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以公開使用者,
: : 但我不是很懂「公開使用」的定義。
: : 假設只是在客戶的系統上使用,外人並無從知悉該技術,
: : 是否算是公開使用?
: 所謂公開,就是"不特定第三人"得已知悉
: 如果系統是在你們客戶內部使用,那便不算公開
: 如果是對外的系統(如web base),外人可以連結
: 那就算公開
: 另外,若是該系統的系統文件或其他spec,不特定第三人可以取得
: 甚至是你的客戶把系統的特徵打在廣告上,就算不特定第三人無法直接使用該系統
: 那也算公開
依審查基準的解釋 (第二篇第三章第2.5.3小節)
如果只是單純的使用,但無法得知其技術內容者,不構成公開使用
但像lkw大後面的例子,已經將特徵或技術文件完全公開的,大概就算公開使用吧
不過公開使用較不容易舉證,尤其是時間點的部份
審查委員通常也不會去找這方面的引證
只要小心競爭對手有沒有以這來舉發的可能
另外,公開使用還包括製造、販賣、進口等行為
但同樣地,即使有在公眾面前操縱,只要無從得知技術內容,依然不算公開使用
至於人家有沒有辦法一眼就看出技術內容,這似乎是個爭議點?
一點小意見 :P
--
: ※ 引述《Qpie (Q比)》之銘言:
: : 我們公司最近想將幾個系統的應用技術申請專利,
: : 其中有些技術已經應用在我們自己客戶的案子上,並實行多年了,
: : 請問這樣還可以申請專利嗎?
: : 因為我看專利法22條有排除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以公開使用者,
: : 但我不是很懂「公開使用」的定義。
: : 假設只是在客戶的系統上使用,外人並無從知悉該技術,
: : 是否算是公開使用?
: 所謂公開,就是"不特定第三人"得已知悉
: 如果系統是在你們客戶內部使用,那便不算公開
: 如果是對外的系統(如web base),外人可以連結
: 那就算公開
: 另外,若是該系統的系統文件或其他spec,不特定第三人可以取得
: 甚至是你的客戶把系統的特徵打在廣告上,就算不特定第三人無法直接使用該系統
: 那也算公開
依審查基準的解釋 (第二篇第三章第2.5.3小節)
如果只是單純的使用,但無法得知其技術內容者,不構成公開使用
但像lkw大後面的例子,已經將特徵或技術文件完全公開的,大概就算公開使用吧
不過公開使用較不容易舉證,尤其是時間點的部份
審查委員通常也不會去找這方面的引證
只要小心競爭對手有沒有以這來舉發的可能
另外,公開使用還包括製造、販賣、進口等行為
但同樣地,即使有在公眾面前操縱,只要無從得知技術內容,依然不算公開使用
至於人家有沒有辦法一眼就看出技術內容,這似乎是個爭議點?
一點小意見 :P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