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只聽說2017年有更新,
但是我不清楚該查哪裡的法,
如果親人之間有農地,
想要划算的話,
是先贈與後,我再賣出,
還是我跟他買,我再賣出呢?
差在哪裡?
我有查到臺北國稅局的新聞稿,
說若受贈人五年內賣出追繳贈與稅,
因為我在中部,臺北國稅局的新聞稿,
中部適用嗎?
謝謝
對土地這些很不熟,煩請不吝指教。
--
只聽說2017年有更新,
但是我不清楚該查哪裡的法,
如果親人之間有農地,
想要划算的話,
是先贈與後,我再賣出,
還是我跟他買,我再賣出呢?
差在哪裡?
我有查到臺北國稅局的新聞稿,
說若受贈人五年內賣出追繳贈與稅,
因為我在中部,臺北國稅局的新聞稿,
中部適用嗎?
謝謝
對土地這些很不熟,煩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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