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了好幾年的車險,
因為前幾年有用車貸,
有一欄是寫(抵押權人或受益人)是寫車商,
但我去年已經繳完了車貸,
今年續保的(強制險+第三責任)又給我這樣打,
這樣是合理的嗎?
保單已經簽了才發現,可以更改受益人嗎?
受益人可以改為指定為親屬或不指定嗎?
不指定是否為法定繼承人?
謝謝
--
因為前幾年有用車貸,
有一欄是寫(抵押權人或受益人)是寫車商,
但我去年已經繳完了車貸,
今年續保的(強制險+第三責任)又給我這樣打,
這樣是合理的嗎?
保單已經簽了才發現,可以更改受益人嗎?
受益人可以改為指定為親屬或不指定嗎?
不指定是否為法定繼承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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