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發生小車禍,目前一直無法和解
我方:汽車,左方車
對方:機車,右方車,機車雙載,有第三責任險
警方初判表:路口因特殊標線,肇事因素無法分析。(路口四面均劃設停字)
現場無號誌,我已到達路口中間,對方衝出撞到我前車門(我覺得他超速、沒有路口停
等,筆錄上他說有看到我減速,以為我要讓他;實際上我在路口安全距離內沒看到他,
是到路中快被撞才發現對方車快速靠近,幾乎沒煞車直接撞到我),對方機車沒有傾
倒,駕駛及乘客也沒有摔落。
我車前門凹陷(修理8000,對方保險員有到場),對方機車車殼受損(修理1500),對方乘
客說衝撞後腳痛內傷,無外傷,已向我方申請強制險理賠600多元。
保險公司說一人一半,所以我要求對方保險賠4000,我賠對方750。
對方說乘客受內傷,無法去求職面試,但除了單據600多元已申請理賠,沒有再去就醫,
希望賠他1500,多的750當作受傷損失,我若同意就請保險公司寫和解書。因為金額不
大,我有接受。
後來沒下文,我去問保險公司簽和解書時間,保險公司說對方反悔,因為出險後保費會
提高,對方要求我出一半增加的保費才要和解!?保險公司說無法計算保費確定增加多
少,這要求也無法向我開口,我也不接受。
1.請問要一直耗下去嗎??金額這麼小,去調解或仲裁、法院都浪費時間,拖久了不理我,
我就自己負擔8000修車費?
或是去調解,我極力說明他有超速(路口停止線到撞擊點約3-4公尺,他可以把車門撞
凹,後方乘客受內傷,表示車速超過40公里以上,應該為肇事主因),我有機會爭取
提高理賠金額?
2.乘客受內傷(裝病???),可以跟我要精神賠償、工作損失(他說腳痛沒去面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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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汽車,左方車
對方:機車,右方車,機車雙載,有第三責任險
警方初判表:路口因特殊標線,肇事因素無法分析。(路口四面均劃設停字)
現場無號誌,我已到達路口中間,對方衝出撞到我前車門(我覺得他超速、沒有路口停
等,筆錄上他說有看到我減速,以為我要讓他;實際上我在路口安全距離內沒看到他,
是到路中快被撞才發現對方車快速靠近,幾乎沒煞車直接撞到我),對方機車沒有傾
倒,駕駛及乘客也沒有摔落。
我車前門凹陷(修理8000,對方保險員有到場),對方機車車殼受損(修理1500),對方乘
客說衝撞後腳痛內傷,無外傷,已向我方申請強制險理賠600多元。
保險公司說一人一半,所以我要求對方保險賠4000,我賠對方750。
對方說乘客受內傷,無法去求職面試,但除了單據600多元已申請理賠,沒有再去就醫,
希望賠他1500,多的750當作受傷損失,我若同意就請保險公司寫和解書。因為金額不
大,我有接受。
後來沒下文,我去問保險公司簽和解書時間,保險公司說對方反悔,因為出險後保費會
提高,對方要求我出一半增加的保費才要和解!?保險公司說無法計算保費確定增加多
少,這要求也無法向我開口,我也不接受。
1.請問要一直耗下去嗎??金額這麼小,去調解或仲裁、法院都浪費時間,拖久了不理我,
我就自己負擔8000修車費?
或是去調解,我極力說明他有超速(路口停止線到撞擊點約3-4公尺,他可以把車門撞
凹,後方乘客受內傷,表示車速超過40公里以上,應該為肇事主因),我有機會爭取
提高理賠金額?
2.乘客受內傷(裝病???),可以跟我要精神賠償、工作損失(他說腳痛沒去面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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