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重複? - 稅務Enid · 2014-05-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家父為身心障礙人士且沒有工作 所以我在報稅時將家父列為被扶養人 在我的部分就會新增一筆身障特別扣除額 但是我在幫家母計算應繳稅額時 軟體會自動帶出家父的資料 扣除額部分也會自動出現一筆身障特別扣除額 想請教各位板友 同一位身障者的身障特別扣除額 同時讓兩個人得以有10,8000的扣除額 這是不衝突的嗎? 還是因為我報家父扶養 所以我必須手動刪除家母部分的身障特別扣除額呢? 還請各位幫小妹解惑,謝謝 -- 稅務All CommentsDamian2014-05-05需手動刪除令尊資料喔 稅籍只能認一次Suhail Hany2014-05-07不好意思,想再請問:夫妻合併申報的例外之一是"其中一人Zanna2014-05-12為受他人扶養親屬",那麼我是不是可以在幫家母申報時,不要載入家父的資料也可以?也就不會有上述的問題?William2014-05-15是的。置底文FAQ第19題。Frederic2014-05-19謝謝兩位的解答~Related Posts讀冊生活收入扶養姪女扶養親屬疑慮扶養親屬殘障手冊重鑑之日期問題夫妻報稅的自然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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