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跟借貸的翻案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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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敝人有個問題請教。

我名下財產跟儲蓄保險超過5千萬,去年因為急著搶買投資一筆不錯的土地
約需900萬現金缺了約400萬。
因怕解約虧損儲蓄險跟定存利息收入,老爸看這狀況就好意幫忙代墊。
想說過再1年多保險約到了就可簡單還 , 可惜沒做好功課設下預防
措施例如公證。

才借不到 8個月 國稅局就過來說這是贈與。我主張是借貸
且提出我一堆財力證明且儲蓄保險也快到期可簡單還清,
但國稅局不承認判定為贈與要課近20萬的贈與稅(扣除當年贈與額)

我的疑問如下:


老爸以我本身財力遠大於400萬還債力特高為由,
主張為借貸的成功率?
如成功率至少有一半市面上有何專門人員協助?

判下來不服要如何上訴?

如上 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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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02-09
要不要打複查直接找會計師不是比在這快?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2-11
就算是借貸,你有給利息嗎?利息金流有做嗎?沒借貸合約、沒
利息金流大概就不用打複查了
Agnes avatarAgnes2018-02-15
另外能否打複查最後還是要看你所有的資料才能決定,資料帶
著找老牌會計師試試吧
Hardy avatarHardy2018-02-18
公證只能證明當時有作那個契約,國稅局仍可能不採
Jack avatarJack2018-02-19
贈與,似乎會看雙方關係、有無還款情形、有無還款能力,
Linda avatarLinda2018-02-19
只有還款能力,恐怕有點難?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2-21
或許,可主張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但書,用不動產公告現值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2-24
計算,且有補辦申報的機會。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3-01
依限補繳就沒罰鍰。
Megan avatarMegan2018-03-02
什麼預防措施都沒作,課稅也是剛好而已
Carol avatarCarol2018-03-03
專人協助喔,稅局主管、立委、訴願委員會委員...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3-06
以旁觀者立場,國稅局這樣認定符合常識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3-08
沒給你加罰鍰很好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3-10
公證也沒用。沒有給付利息給老爸,主張有能力還又如何?
旁邊看得人,就感覺是你不懂贈與稅法,現在想要彌補而已
,不然早就解定存去投資了。如果了解稅法,老媽還在,可
以一毛都不繳,還完全合法。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3-13
我是沒懂全部不過一年220萬以內額度還是知道的~老爸看這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03-18
樣沒幾天就拿出一張票是用我的名字開的~ 我以為是我之前
Jack avatarJack2018-03-21
放老爸那邊讓他自由用的專用戶~哈。老爸也不清楚贈與稅法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3-23
我也沒仔細過問就中槍了。後來才知我那"孝親專用戶"錢不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3-27
夠了~老爸竟拿自己錢轉進去這算作業上大意疏失,
Joe avatarJoe2018-03-28
後來我在國稅局主張借貸說要還。剛老爸說算了就將錯就錯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3-29
準備認賠~然後錢也不用我還幾百萬就送我了。有點哭笑不
得..這我要感謝國稅局?
Quanna avatarQuanna2018-03-30
只要轉錢,跟買不動產時間搭配得上,5條3項但應該很合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4-04
要在法令範圍內,盡量爭取己方權益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4-05
拿出購買不動產的相關資料,我想國稅局應該會接受
Mia avatarMia2018-04-08
如論如何 在此還是感謝網友們特別是Jeffery71的回應。
Mason avatarMason2018-04-13
主張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項的話,有考慮到將來房地
合一稅的問題嗎?
Gary avatarGary2018-04-17
我還是建議花錢找個像樣一點的常年顧問,平時有問題就
問他。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4-18
除非能主張是借貸,但難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8-04-21
房地合一,是該算看看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4-22
財力大於400萬 那更應該是贈與不是借貸啊 借貸不如解定存
Yedda avatarYedda2018-04-25
當時去公證人簽屬借貸合約包含借據等,或者每月支付
利息作金流.才會被認定是借貸...你這樣會被認為贈與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4-26
當時定存解約就好了,少賺一點利息而已。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4-29
去搞什麼消費借貸契約,得找公證人,又得按月繳息,還
得有金流,而且國稅局還未必會這樣子認定咧。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5-01
原PO又不是沒錢。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5-03
將一些存沒多久的定存解約或拿保單質借,錢就有了。
Irma avatarIrma2018-05-06
如同網友說的,現金一大堆的人,還要找親人借錢,國稅
局的承辦人員會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