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買房需要本打算向銀行貸款約七百五十萬
但前幾天爸爸因買賣土地約有一千萬可用
他表示要分給四位子女每人五十萬
另外八百萬可以直接借我們買房繳清房款
就不用向銀行借錢 讓銀行賺利息
現在想到的是贈與稅問題 詢問公司會計表示可以有兩種方法
一 由爸爸先贈與440萬給媽媽
再由兩人每年可贈與的220萬額度分次贈與給所有兄弟姐妹
爬文得知明年一月一日就可算新的年度
但問題在於1.爸爸不想把錢先轉給媽媽
以及2.若要在近期內(明年一月)完成贈與
會超過兩人二年八百八十萬額度 (50X4+800=1000)
超過的部分會被追繳稅款嗎?
二 爸爸要給兄弟姊妹每人五十萬仍舊採用贈與方式
另外要付房貸的八百萬可以寫借據
然後每個月轉帳三萬五到爸爸戶頭 分二十年還清 留下明顯紀錄即可
請問這樣還會被國稅局查稅嗎? 還是會有其他問題呢?
不知道這兩種方式哪一種最為可行
還是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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