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關自然人報稅被罰問題(夫妻合併申報)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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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家裡來了一份公文, 大意是我96年度報稅時虛報了扣除額
所以現在要補繳稅跟罰金.
目前我是對罰金部分有點不滿, 所以想先請教各位, 是否有機會申訴成功.
下一步再去申訴

1. 重要日期:
民國97年5/3 我結婚, 5/5登記, 5/7進行報稅

2. 報稅方式:
自然人憑證

3. 被罰理由:
民國97年是報96年度的稅, 因此97年結婚的我, 不適用夫妻合併.
且因為妻子是國小教師, 不會有薪資所得, 所以我可以多拿到扣除額,
且不用加總妻子的薪資, 故成為虛報扣除額

(我必須先說我不曉得我當年不能跟我妻子合併申報, 這個事實是等我收到公文
才曉得有這個規定, 經過請看下列4)

4. 事情經過:
如果是使用自然人憑證, 一定會填寫一欄個人資料, 會問說是否已婚.
當時我認為我5/5已登記, 且5/3已公開宴客, 所以我寫了我已婚.
我自己還認為這樣算是誠實填寫.
問題在於, 自然人憑證也的確抓到我太太的資料, 當時薪資也為"0"(國小教師).
所以我覺得一切都很正常.
接下來進行的是三種報稅的試算, 連軟體都寫說請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我當時選擇夫妻合併, 所以當太太薪資為0, 我就變成擁有兩倍的扣除額.
(但稅法的確規定當時我不能用合併)

我不滿的點在於, 我誠實填寫我的資料"已婚", 並填寫我太太資訊也抓得到.
理應知道我們結婚的日期, 卻不在夫妻合併部分作"禁止選取"的動作.
這對一個"不曉得這個規定的人", 不是變相地變成"引導犯罪"?

且反過來講, 如果我知道這個規定,
是不是就要故意去選取一個對自己比較不利的方式?
或者是根本寫我"未婚", 也不用考慮夫妻合併的問題
(但這明顯不誠實,反而讓人覺得日後站不住腳)
這不管怎麼想, 都應該是應該"先由軟體去做好正確規範".

因為今天詢問國稅局人員, 他說要加罰罰金.

我自己認為補繳稅金部分合理, 但是罰金部分卻是相當有爭議.
因為我是使用國稅局軟體, 一步一步做, 為什麼要承受這種莫名的罪名?

所以想請教有經驗的人, 這樣的申訴狀況是否站得住腳?
且, 如果要"有效地"申訴, 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管道比較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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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10-03-17
我認為系統抓取你太太資料的方式是依據"你輸入的身分證號"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3-21
並不是系統知道你們結婚, 內政部跟財政部資料應該還沒連線
到這麼厲害的地步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03-22
我剛好在修改內容, 想補齊一點, 希望沒修到推文, 不好意思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3-22
不過要真的是抓我太太資料是用身份證字號, 不是隨便填也ok?
Lydia avatarLydia2010-03-25
意思是說我任意填一個女性身份證也能過的話, 這樣應該是漏洞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3-28
如果你太太的身份證號是隨便填的話, 那怎麼會抓出"薪資等
Yuri avatarYuri2010-03-29
於0"的結果?! 當然是依據你太太的身份證號連接到財政部資
料庫, 然後才知道你太太所得為0
Kumar avatarKumar2010-03-31
至於你主張的理由, 我並不是國稅局相關人員, 無法給你有效
Jacky avatarJacky2010-04-01
資訊, 只是我個人覺得, 你主張你並非故意, 可是大家都知道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04-02
97年度就是要申報96年度的所得稅, 而你96年度的確未結婚卻
填報為已婚; 每年結婚的人這麼多, 跟你發生類似狀況的人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0-04-05
應該不少, 我想你可以問問看承辦人員這種情況發生的頻率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04-09
再來決定接下來是不是要申請復查
Sarah avatarSarah2010-04-11
我有問過承辦人員, 事實上我的罰金有減半沒錯, 但是我覺得
Freda avatarFreda2010-04-13
這是使用自然人的漏洞之一, 畢竟照這樣使用的確是不合法
但是發生的機率的確是有, 我只是想了解這該怎麼回報
Kumar avatarKumar2010-04-16
因為他說跟我同鄉里的也有一個人是誤報, 所以我覺得感覺不好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4-21
只是查了板上, 自然人相關的問題還真不少, 股利少列變漏報..
Emily avatarEmily2010-04-23
樓上那個少列股利是哪篇阿@@~?? 自然人憑證提供的所得有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4-25
範圍限制~如果公司後來有更正扣憑.檔案庫資料是來不及更新的
Freda avatarFreda2010-04-28
另外~想請教樓主~我記得自然人憑證~如果當年度結婚~
以你的自然人憑證~是無法下載到你妻子的資料...你確定可以
下載嗎@@? 提供個網址供參
Lydia avatarLydia2010-05-01
我找到了, 股利部分的新聞應該是板上編號2813開始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5-05
至於我太太的部分, 要是抓不到她的資料的話,我應該不能去選
夫妻合併申報的部分, 問題是我確定我有抓到@@, 所以才能選
Lydia avatarLydia2010-05-06
所以我只是對於軟體沒有任何提示這部分很"厭惡".
Zanna avatarZanna2010-05-07
應該是自然人憑證可以抓到配偶的資料
Ivy avatarIvy2010-05-09
如果用金融憑證就不會抓到配偶的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5-12
ㄜ 這麼神奇@@"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05-12
d大說的文章看了,那個處罰條例已經修改(95年度以後案件適用)
Isla avatarIsla2010-05-14
如果使用網路申報+查詢所得(2者須具備)~股利憑單漏報部分
免罰喔~ (這也是使用自然人憑證的好處之一 @@)
Kama avatarKama2010-05-18
ps.是免罰...該補的本稅還是要繳....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5-23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5-28
還是要看一下, 應課稅之所得額在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下
Ingrid avatarIngrid2010-05-30
或其所漏稅額在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這部分...
如果股票出入頻繁的話~的確有機會漏報~且超額..
Joe avatarJoe2010-06-03
此外, 除了復查, 我還是沒找到有效申訴管道阿阿阿...><
Dora avatarDora2010-06-06
一般程序就是走復查啊 @@a
Necoo avatarNecoo2010-06-08
(板工將標題修正)
Annie avatarAnnie2010-06-12
復查必須在規定期間內申請喔! (不過我個人覺得申訴成功機率
Carol avatarCarol2010-06-17
那個@@ 我覺得標題怪怪的...被罰應該不是因為"提早申報合併"
而是因為"申報年度經查未結婚"-->所以被罰
John avatarJohn2010-06-19
覺得"提早"一詞怪怪的說 @@" <--個人意見
Sandy avatarSandy2010-06-21
因為覺得提早一年申報...所以我才用提早 XD
Lydia avatarLydia2010-06-24
我又改了...主要是"新婚"第一年才會遇到這情況
Hedy avatarHedy2010-06-24
板大,妳之前用過的標題是
"新婚 誤用夫妻合併申報 被罰虛報免稅額"
Wallis avatarWallis2010-06-27
XD...那不然改成一樣好了 ^^
Oscar avatarOscar2010-06-30
標題保留自然人憑證,因為此主要情況在於自然人憑證...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06-30
已婚應該是問去年度是否結婚,不是今年度
Olivia avatarOlivia2010-07-01
推樓上 我覺得是你填的時候誤解他的意思 不是系統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