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贈與&奢侈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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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知道 若是本人先持有A屋 在兩年內欲售出 為避奢侈稅

而將A屋贈與給名下無不動產之親屬 之後再由親屬將A屋出售 這樣是視為假贈與真逃稅

以上為目前查到會視為逃漏稅的狀況~~~~

以下為本人目前狀況

但是若情況為本人先持有甲屋 再購入乙屋 並於年底與次年初將甲辦妥分割贈與給父親

(真贈與 無金流往來 已贈與完畢)

如此 乙屋便符合奢侈稅自用住宅規定 而這樣在兩年內將乙屋出售

算是假贈與真逃稅嗎?

還請版友們協助解惑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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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14-01-23
維持一戶自住便可.........
Emily avatarEmily2014-01-27
嗯 我也是這樣認為 除非對奢侈稅自用住宅買賣做次數限制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1-31
不然照理來說 應該是可以 不過就是還是會怕被國稅局ㄋ一ㄠ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2-01
有點問題 1.前兩行 須有資金流向本人,才會被當假贈與
Annie avatarAnnie2014-02-01
2.後三行 本人有甲屋持分+乙屋,不符合特貨條例5條1款:一戶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2-03
+戶籍登記+無出租營業,本來就該課奢侈稅。(不必論贈父部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2-04
不好意思 沒說清楚 甲屋於去年底和今年初已分割贈與"完畢"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2-05
目前僅有去年五月購入的乙屋 並辦妥戶籍登記 且未婚無子女
Olga avatarOlga2014-02-09
乙屋皆無租無營 狀況是這樣的
Edith avatarEdith2014-02-09
前兩行 是說目前查到 確定會視為逃漏稅的案例 非本人狀況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2-11
若已無甲持分,乙屋符5條1款,沒假贈的問題
David avatarDavid2014-02-15
嗯 謝謝上面幾位版友幫忙解惑 ^^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2-19
天才!...........不過.且容再想想看.好像有點..............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2-22
想想.現在就連地主與建商合建分售土地部分漏報.仍須補稅罰鍰
Lydia avatarLydia2014-02-27
實質課稅的威力很強滴~~~
Gary avatarGary2014-03-02
照規定應該是可以 不過真的要ㄋ一ㄠ 也是做好喝咖啡的準備
Yedda avatarYedda2014-03-04
要欺負人就是"實質課稅";當幫助犯"簽約當日(前),辦自住排除"
Irma avatarIrma2014-03-06
查金流(僅其中一項)本案就一槍斃命...........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3-08
關於有逾法之嫌都不應該說太多..............
Gary avatarGary2014-03-13
父親賣出的錢之後會在身上?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3-14
贈與兩年內出售,一定會被盯上奢移稅,抓現金流就能抓
到逃漏稅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3-15
謝謝幾位版友一起提供意見啊 有回應推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