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贈與稅 - 所得稅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kite (深呼吸就不痛了)》之銘言:
: 請問
: 如果98年2月後名下多個戶頭,多出現金存入約170萬
: 1.是否適用新制贈與稅法,贈與免稅額220萬
: 2.另外,若未超出免稅額是否就不用報贈與稅?
: 3.會不會有所得稅的問題?
: 謝謝^^

依照98年01月21日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 》(98/01/23生效)

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

是以,凡贈與事實發生在98/01/23生效日後,其免稅額均適用新法,以220萬計。

在未超過免稅額的範圍內,當然可以不用申報;但倘若您不放心話,當然還是可以

利用查詢的機會,向國稅局的服務人員確認。

至於是否涉及所得稅問題,

則須視匯款人(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是否有對等的報償關係而定。

倘若查有提供勞務的證據,則屬銷售勞務行為。

按照「實質課稅」原則,除了涉及營業稅之外,同樣也涉及所得稅。

PS.以後ptt的版規,是否可以考慮增訂一條:

凡不屬實際問題而係假設性問題,原則上不准po文,否則逕予刪除之。

理由:假設性問題,通常涉及租稅規劃,此屬會計師或律師之執業範疇,不宜由本版

代勞,俾可免與民爭利之嫌。

--

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09-03-05
原提問的pkite板友怎麼刪文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3-08
多的是問到答案後就自刪文章的人 XD
Zora avatarZora2009-03-13
嗯,只是這樣對回覆文章的板友,感覺不太尊重.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03-15
時間差的問題 造成刪文的現象 謝謝回答的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