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之前代替公司去公務機關講課
但是因為公家機關只能將講師費發給個人
所以就直接轉到我的個人戶頭
現在已離職,但前公司來要回該費用
想請問
這筆金額是給個人,故應該會納入所得計算
要如何計算這筆講師費所佔的稅額?
另外前公司說會開發票給我
但是我們沒有交易行為,開發票是否妥當?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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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代替公司去公務機關講課
但是因為公家機關只能將講師費發給個人
所以就直接轉到我的個人戶頭
現在已離職,但前公司來要回該費用
想請問
這筆金額是給個人,故應該會納入所得計算
要如何計算這筆講師費所佔的稅額?
另外前公司說會開發票給我
但是我們沒有交易行為,開發票是否妥當?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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