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請問分公司所得稅 - 所得稅Suhail Hany · 2008-01-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永平公司之總公司設在台北市,並於紐約及東京分別設有分公司, 設上一期在台北市之營業收入為100萬元,而在紐約與東京之營業收入 分別為120萬元與80萬元。試問其上一期應計銷項收入為多少? (A)100萬 (D)300萬 答案是(A) 請問為何不是(D)呢? 分公司的所得不是要與總公司合併計算嗎? 子公司不是才不用合併計算嗎? 先謝謝了~ ^^ -- 所得稅All CommentsFaithe2008-01-14這題是不是在問營業稅,只有營業稅會稱銷項收入吧Dora2008-01-18原po 是不是誤想到營所稅....這兩個稅種概念不一樣Genevieve2008-01-22一併注意營業稅法38條~ 只適用分部在境內的公司Related Posts抵稅項目Re: 學生報稅的問題所得稅問題請問小規模營業人的報稅和扣繳問題請教所得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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