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稅的問題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板大是正解 打電話給承辦人 只要傳真就行了
我也順便問他補稅的原因 主要是我爸有營業所得
是我漏報,而當初我也沒有把我媽納入扶養,
可是現在比較囧的是
我已經和我弟弟不在同一戶籍了(好像不符合撫養的規定了)
而我媽為了勞保的退休金,參加工會有向工會報所得(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有收入)
實際上她老早就沒收入了
不知道這樣還有沒有得救

另外如果我今年想報扶養我弟弟
是不是要把他納入我的戶口
如果是 是不是有期限

再問個問題如果扶養我弟弟
他有國科會的收入 那麼我的薪資所得扣除額是不是可以加上他的收入
當然他沒有超過75000

多謝各位的回答


※ 引述《chaota (chaota)》之銘言:
: 這幾天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單
: 發現扶養的親屬(媽媽)被剔除了,所以要補稅
: 但當初我報的時候因為已經可以全退
: 所以我並未把我弟弟(還在就學)納入扶養
: 現在要我補稅,我當然百般不願意
: 請問各位先進,我可以再把弟弟那如扶養人嗎?
: 如果可以要怎樣做?

--

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07-03-10
1.扶養弟弟不需同戶籍 2.媽媽只是加入公會.應該沒有實質的所得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7-03-12
所以報扶養媽媽應該是沒問題 3.扶養弟弟的話.必須把他的所得跟
Joe avatarJoe2007-03-14
你加一起.薪資如果超過78K.最多可扣除78K.不到78K則是照實際扣
Hedda avatarHedda2007-03-18
多謝版大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7-03-22
再次謝謝版大!已經獲得通知不用補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