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及所得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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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我戶籍都在弟弟名下(為報撫養姪子),

去年6月購屋,登記夫妻共有,

由我遷入戶籍並當戶長 並申請自用住宅,

請問:

1.若現有房子改由我母親當戶長,會影響往後 "自用住宅 地價稅"的金額嗎?

2.若以列舉申報所得稅 房貸 的所得稅,房子是我夫妻名下,戶長是我母親,這樣可呼?

3.我去年的戶籍在弟弟名下,但目前是遷出狀態,我還可以繼續申報我姪子嗎?

若今年又把戶籍遷回弟弟名下,應該是算會影響明年所得稅申報 對嗎?


謝謝 幫忙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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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3-05-14
1.不影響
Hedda avatarHedda2013-05-15
2.你或配偶或母親必須設籍該屋,才能列舉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5-16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5-17
關於第2點在補充說明清楚 該屋必須無出租或營業狀態
Eden avatarEden2013-05-21
且母親為受扶養親屬(亦即跟你合併申報) 另外就是以一屋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