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有個問題想請教,
之前從長輩的手中接手了一間屋齡46年的3樓透天老屋(加強磚造、單層20坪)進行翻修的金額是拿其他房子來貸款,我是貸款人,但不是屋主。
現在想要整合手上的貸款,總共有兩筆:
1. 房貸:約210萬
2. 信貸:約30萬
是否有機會用這間老屋進行貸款,來把這2筆整合掉?
房子在楠梓,離捷運站騎車1分鐘
個人條件如下:
33歲
外商化工業、年資約8年、年收>120萬
無信用卡遲繳紀錄。信用卡常用的有3張
希望貸款金額250萬,年限20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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