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770923 (どらえもん)》之銘言:
: 各位先進晚安
: 又有問題麻煩各位解答了
: 謝謝!
: 廠商開立102年1-2月的發票
: 於3月發現稅額多開立一元如下:
: 未稅:$100
: 稅額:$ 6
: 總額:$105
: 會計已到作帳付款階段
: 但因發票不能作帳
: 發票需退還廠商作廢,而重新開立的發票請問應該如何處理?
: 1-2月份之發票因單月15日申報期限將屆,已做截角作廢之作業。
: 謝謝!
你的意思是說你有一張01-02月的進項發票金額是錯的嗎?
如果是的話,把這張發票的扣抵與收執聯(應該在你手上)
寄回去給那個廠商,要求他們在03-04月的發票重開一張正確金額給你就可以了
廠商受到你寄過去的那兩聯,就會自己作廢了
喔對了,這張發票你不能拿來扣抵,如果已經扣了趕快再申報一次蓋過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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