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從IFPE轉IHPE,看了這篇文章大有同感。
前陣子連續看了兩件某大事務所寫的案子,一件新案,一件翻譯案。
翻譯案逐句翻,句子間前後文的關係模糊,元件名稱未統一,未看原文,
肯本看不懂寫的東西。claim用語是用"上述的"而非"該",在台灣好像很少這樣用,
感覺是大陸的用語。
最後,通篇自己改了一遍,花的時間比我自己翻譯還久。
另一件新案,claim裡面寫了一堆元件,但卻沒有連接關係,雖說這些元件是習知元件,
但我仍覺得連接關係需寫出來。再來,是寫個「物」的標的,element中寫的卻是步驟。
雖說這個物(可錄式媒體)是要執行element的步驟,但直覺上應該不是這樣寫。
兩件案子下來,讓我對這個事務所的印象變得很差。
我可以接受不同事務所有不同寫作風格,但上述兩件的案子已非風格的問題,而是這樣
的寫法已有可能招致核駁的風險,尤其若是去請大陸,更容易招致核駁。到時,只是產
生無謂的費用。
※ 引述《tanbuka (台灣綠茶)》之銘言:
: 想了很久..才決定po這篇文章..
: 實在是好奇心太重了...
: 不知道會不會引起公憤..哈哈..
: IF跟IH我都當過..
: 當IF時..看版都會覺得大家都很勵害..都很有良心..
: 但一開始當了IH後..
: 瞬間可以看到各大事務所的稿子...
: 心裡的疑惑就無限擴大....
: 勵害又認真的工程師怎麼這麼少啊?
: 怎麼我一天到晚都要受事務所虐待啊??
: 每天都看一堆莫名其妙的稿子.....
: 文意不通..前後矛盾..
: 然後..退稿又要想怎麼好好說...不然會被人家說難搞...
: 等一下.人家寫不好還不是自己要重寫..
: 然後自己改.又很不干願..為什麼你領錢.我卻要幫你做事..
: 那為什麼要付錢..請你幫我們撰搞..
: 付我錢寫稿子就好啦...
: 更何況對認真寫稿子的工程師不就很不公平...
: 校稿也是很花時間的....
: 我也想閉著眼睛送件啊..
: 每次看到桌上還成堆的oa要看..可能還有很多老闆交代的事情要做...
: 每天都有一堆的雜事要做...
: 我才不想整天在改一堆莫名其妙的稿...
: ----------
: 因此..我才決定來po文的.藉此把心裡的話告訴眾位if
: 首先...claim寫不清楚,範圍不會因此比較大..
: -->專利範圍的判定..跟寫得清不清楚是兩碼子事..
: 元件的作動關係.範圍不會因為你寫不清楚而變大
: -->專利範圍的大小.最主要還是跟技術有最密切的關係..
: 還有用語的方式..
: -->適當的擴充專利範圍..是指不要把不重要的限制放進來...
: 再來..tw現今的發明案.大都不怎麼樣..本來就都是一些改良的技術..
: 所以..範圍本來就不會太大..
: 我們所要求的也就只是..竟量把本案的發明特徵都放在claim中
: 適當的把一些特徵藏在附屬項...
: 然後....開始禱告...審委不要找到類似的前案....
: 啊..假若不幸..審委找到前案..我也不幸收到102..103
: 再看看有什麼特徵可以使本發明與前案區隔的就好了...
: 假若...再不幸...沒有任何特徵可以用了..
: 那麼..其實事務所可以開心的告訴我們..沒救了!!
: 那..當inhouse的我們..會很開開心心的把案子結了...
: 因為..手上的案子又少了一件...下次再也不用看到他啦...
: (只要不要遇到很魯的發明人)
: 其實...就這麼簡單...
: 最後...呼籲眾事務所的工程師...求求大家..要出一校稿前..多看個幾眼啊..
: 最好...可以自己從頭再讀一次...如果你可以看得懂你在寫什麼..再送出來啊...
: 每次..退稿..你們資深改稿同仁頭也很大啊...
: 每一次聽著你們改稿同仁在電話中無奈的聲音..我都很慶幸...
: 好險...這個稿不是我改的....
--
前陣子連續看了兩件某大事務所寫的案子,一件新案,一件翻譯案。
翻譯案逐句翻,句子間前後文的關係模糊,元件名稱未統一,未看原文,
肯本看不懂寫的東西。claim用語是用"上述的"而非"該",在台灣好像很少這樣用,
感覺是大陸的用語。
最後,通篇自己改了一遍,花的時間比我自己翻譯還久。
另一件新案,claim裡面寫了一堆元件,但卻沒有連接關係,雖說這些元件是習知元件,
但我仍覺得連接關係需寫出來。再來,是寫個「物」的標的,element中寫的卻是步驟。
雖說這個物(可錄式媒體)是要執行element的步驟,但直覺上應該不是這樣寫。
兩件案子下來,讓我對這個事務所的印象變得很差。
我可以接受不同事務所有不同寫作風格,但上述兩件的案子已非風格的問題,而是這樣
的寫法已有可能招致核駁的風險,尤其若是去請大陸,更容易招致核駁。到時,只是產
生無謂的費用。
※ 引述《tanbuka (台灣綠茶)》之銘言:
: 想了很久..才決定po這篇文章..
: 實在是好奇心太重了...
: 不知道會不會引起公憤..哈哈..
: IF跟IH我都當過..
: 當IF時..看版都會覺得大家都很勵害..都很有良心..
: 但一開始當了IH後..
: 瞬間可以看到各大事務所的稿子...
: 心裡的疑惑就無限擴大....
: 勵害又認真的工程師怎麼這麼少啊?
: 怎麼我一天到晚都要受事務所虐待啊??
: 每天都看一堆莫名其妙的稿子.....
: 文意不通..前後矛盾..
: 然後..退稿又要想怎麼好好說...不然會被人家說難搞...
: 等一下.人家寫不好還不是自己要重寫..
: 然後自己改.又很不干願..為什麼你領錢.我卻要幫你做事..
: 那為什麼要付錢..請你幫我們撰搞..
: 付我錢寫稿子就好啦...
: 更何況對認真寫稿子的工程師不就很不公平...
: 校稿也是很花時間的....
: 我也想閉著眼睛送件啊..
: 每次看到桌上還成堆的oa要看..可能還有很多老闆交代的事情要做...
: 每天都有一堆的雜事要做...
: 我才不想整天在改一堆莫名其妙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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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才決定來po文的.藉此把心裡的話告訴眾位if
: 首先...claim寫不清楚,範圍不會因此比較大..
: -->專利範圍的判定..跟寫得清不清楚是兩碼子事..
: 元件的作動關係.範圍不會因為你寫不清楚而變大
: -->專利範圍的大小.最主要還是跟技術有最密切的關係..
: 還有用語的方式..
: -->適當的擴充專利範圍..是指不要把不重要的限制放進來...
: 再來..tw現今的發明案.大都不怎麼樣..本來就都是一些改良的技術..
: 所以..範圍本來就不會太大..
: 我們所要求的也就只是..竟量把本案的發明特徵都放在claim中
: 適當的把一些特徵藏在附屬項...
: 然後....開始禱告...審委不要找到類似的前案....
: 啊..假若不幸..審委找到前案..我也不幸收到102..103
: 再看看有什麼特徵可以使本發明與前案區隔的就好了...
: 假若...再不幸...沒有任何特徵可以用了..
: 那麼..其實事務所可以開心的告訴我們..沒救了!!
: 那..當inhouse的我們..會很開開心心的把案子結了...
: 因為..手上的案子又少了一件...下次再也不用看到他啦...
: (只要不要遇到很魯的發明人)
: 其實...就這麼簡單...
: 最後...呼籲眾事務所的工程師...求求大家..要出一校稿前..多看個幾眼啊..
: 最好...可以自己從頭再讀一次...如果你可以看得懂你在寫什麼..再送出來啊...
: 每次..退稿..你們資深改稿同仁頭也很大啊...
: 每一次聽著你們改稿同仁在電話中無奈的聲音..我都很慶幸...
: 好險...這個稿不是我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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