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到南部某間事務所上班
發現南部很多企業對事務所專利工程師很會ㄠ
其中有些企業還是著名的"機車"企業
這些企業的老闆與IP很多對專利知識都是一知半解
根本就是半調子!
偏偏又愛不懂裝懂
舉例來說
我最近遇到某一間做紗窗的小企業客戶
要申請一件紗窗零件的新型專利
而且是申請台灣新型跟大陸實用新型
那位小企業客戶說要先看Claim
我好心寫一篇範圍適中,特徵都有寫到,且都符合前置基礎的Claim
結果,他給我改的亂七八糟
結構的特徵居然全部用"功能描述"來界定
天ㄚ!
雖然台灣對新型的形式審查極度放鬆,
但是大陸那邊剛好相反,是很嚴厲的
單用功能描述的表示,是會遭到核駁的ㄟ!
真懷疑他沒根本沒有看過大陸審查指南啊!
此外,還亂加實施例
且是不符合單一性的實施例
我看到最後,快氣瘋了!
想一想決定:對這客戶放棄了!
讓他高興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反正,新型不實省
大陸實用新型要審也要花一段時間
乾脆,隨性亂寫好了!
說明書的內容就Claim貼一貼,修一修就好了
Prio art就寫的跟 Embodiment 極為相似
仔細想一想;
寫的再好,客戶也不領情,薪水也不會變多
幹嘛讓自己那麼累
再者,我還蠻希望這個客戶拿張獎狀廢紙或是有接不完的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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