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遺產稅實物抵繳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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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zypanda (懶惰熊貓)》之銘言:
: 死亡日時價 抵繳日時價 項財產價值占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比例
: 計算之應納稅額
: ------------ ---------- -----------------------------------
: 車子 42萬 > 20萬 42萬/3000萬 *180萬= 25,200
: 遊艇 90萬 > 75萬 90萬/3000萬 *180萬= 54,000
: 其他 2868萬 2868萬/3000萬 *180萬= 1,720,800
: ------------ -------------
: 3000萬 1,800,000
: 車子核定價值42萬,最多只能抵稅2.52萬;遊艇核定價值90萬,最多只能抵稅5.4萬。
: 本例車子及遊艇抵稅太少了,正常而言是不會拿去抵遺產稅。
: 請參考。


謝謝這位大大熱心解答 我有看到您的回應了

而您的回應也剛好點出我的癥結點 我敘述如下

假設車子及遊艇時價都沒變 就連拍賣所得價金都沒變

很幸運的各都拍到42萬及90萬

依照您的說法 可抵繳的稅額=42+90=132萬

而遺產稅繳納現金部份變成180-132=48萬 也就是剩下現金要繳48萬即可

那一旦抵繳日時價跌了 可抵繳之金額一下子變成25,200+54,000=79200

而尚需補繳現金變成1,720,800

可抵繳稅額從132萬變成連8萬都不到

這讓我覺得很矛盾 只不過抵繳日時價有跌 可抵繳稅額就差這麼多

懇請這問大大指點愚昧的小弟 感謝m(__ _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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