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zzss (嗯)》之銘言:
: 大家好
: 感謝抽空看/回答問題~~
: 最近因為有創業的機會,
: 想針對這兩種稅詢問一下,已爬文,但好像沒遇過跟我相同的情況,
: 就我知道,營業稅是針對5%的消費稅,代政府收,可以約定1~3個月繳交,
: 然後每年報稅期間,再申報營所稅與綜所稅,但有長輩以前經營小餐館很久了,
: 每次的營業稅稅率都是1%而已,也沒申報營所稅與綜所稅(開收據),
: 卻從來沒有收到要補繳稅的通知,長輩他們也不懂,他們以為繳營業稅就是繳過稅了,
: (長輩也有勞保,投保薪資1年有310000左右。)
: 請問稅務系統不會互相串連嗎?還是因為是小餐館,所以有些例外?
: 可以請各位專業人士幫忙解釋嗎?感謝。
: (還需要其他詳細的資料,我可以再去問。謝謝。)
: ---
: 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 1.看過置底的FAQ
: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 (按tab進入文摘)
: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 ---
我想你們家的小餐館應該是每月營業額低於20萬核定免開統一發票的店家
這樣的店家不用每2個月的單月前15日來申報營業稅
而是國稅局營業稅管區每3個月直接核定營業稅額 (營業額由國稅局認定)
通常這樣的店家都是小規模獨資(合夥)商號
經營的營利每年須併入個人綜所稅的申報
核定稅額有利有弊,利在很省稅,弊在不能做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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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磨練不要一味求快,是否體驗磨練,就像白切肉和滷肉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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