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損停營業 營業稅可扣除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中和市魏先生問:小規模營業人如因災害損失無法營業,可否申請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

業稅?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颱風季節又將來臨,除應做好防颱準備外,小規模營業人如

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

務處申請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降低營期營業稅額。歷年來如有颱風來襲,常會對部分

地區造成大小不一災情,其他如因道路拓寬、公共工程施工及興建工程等因素影響,造成

小規模營業人必須停業數日甚至數月者,亦可比照辦理。

【2009/06/3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990128.shtml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