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比較先前技術的優缺點 - 專利Linda · 2013-09-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各位專利前輩好: 小弟想請教一個問題 先前技術是把以往相關的invention整理出來 但在我的invention和先前人的invention不同之處,及我對先前增加改良之處 這些是要寫在發明內容還是先前技術? 謝謝 -- 專利All CommentsDaph Bay2013-09-07都可以 審查基準或CN指南雖然有規定 不過通常沒人挑Andy2013-09-10當然寫在先前技術呀不過你要比較比較的內容最好寫在實施方式Anonymous2013-09-14不建議寫在先前技術 特別是你有申請美國案Brianna2013-09-17為何美國案特別?Faithe2013-09-22不管是哪個國家,都不要Vanessa2013-09-23最多可以提到"某幾篇(案號)是先前技術"但是仍然不好Emma2013-09-24小的是習慣把最近似前案都寫下去 再把說明書當oa寫 XDIda2013-09-28另外 建議參酌 T S M 相關內容Gilbert2013-09-30我推p大的做法 我是聽說美國檢索到的寫在先前較好反正你都要提ids了 沒什差Odelette2013-10-04而且據說你先提在先前技術 比審委自己檢索到的 容易過當然我只是聽說 聽聽就好Adele2013-10-05要寫前案的話,盡量"摘錄前案的句子"來寫,絕不要自己幫前案總結,要不然總結的那句可能前案根本沒有,然後就AAPA了Lydia2013-10-07千萬別把說明書當OA寫,很危險的Hedy2013-10-08什麼重要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寫在先前技術之前差點被審查委員的心證加上AAPA搞死Catherine2013-10-11先前技術單純指出先前技術問題就好,發明內容再強調解決Lauren2013-10-12先前技術問題之功效與方案Ethan2013-10-16不同之處可以根據實施例的樣態描述差異於該實施例之後Franklin2013-10-18重點是,說明書還不是我寫的,是我老闆寫的!Lucy2013-10-23我覺得各位還是要注意到美國那邊的"揭露義務"Gilbert2013-10-24會發生AAPA,十之八久是撰寫者搞不清楚先前技術與發明的差異在哪裡!!Eden2013-10-28AAPA絕對不是搞不清楚發明與先前技術的差異 那只是一種Ursula2013-11-01可能 另外不知道你所謂的揭露義務跟說明書的關係是?Christine2013-11-05AAPA當然有很多種,但我說十之八九常見Blanche2013-11-05再者,揭露義務是美國專利法所要求的Quanna2013-11-09發明人不得隱匿其所已知技術或對本案專利性有影響的資料Agnes2013-11-11會產生的結果是在訴訟中會產生,變成形式上專利Madame2013-11-12claim變成不具可執行力,有這判例存在Poppy2013-11-15另外提IDS不代表已經善盡揭露義務,這曾經被資深美代提醒Kelly2013-11-18所以先前技術該寫進說明書的還是要寫,特別是要請美案的Bethany2013-11-21理論上是這樣,不過就in-house實際上根據RD 專利KPI壓力下,通常都會有突破的手法,Christine2013-11-22關鍵在於如何描述先前技術問題的問題模組Jack2013-11-26我的想法還是要有揭露義務的原則在,至於如何做見人見智Ursula2013-11-29的確是這樣子,昨天晚上f大有提到一些實務重點,像是就算Tristan Cohan2013-12-03是提IDS還是可能會被法院認定有不正當行為,例如IDS海(超George2013-12-05過20篇還是25篇以上),我覺得IDS也要與發明解決問題有關Barb Cronin2013-12-05為主應該會比較好(進步性答辯鋪路)還是感謝jerry大分享意見Tracy2013-12-09V大客氣了,因為這是這一兩年的工作上所遇到的經驗Una2013-12-12各人作法不同,但真的不能忽略先前技術這一部分的揭露Mason2013-12-13特別是美專上,因為這一點真的是US獨有的Related Posts101專利商標審查人員 技術報告舉發好像該辦板聚了...著作權..101商標審查人員 修改專利範圍優惠期 新法 VS 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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