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新人最近被增員到我們公司,然後有聊到他前面公司的上線
當初跟他招攬的時候是說六年期儲蓄險,期滿可以領回
但是拿到保單的時候卻變二十年的投資型保單
而且保單不是親自拿給他,是寄到她男朋友家的郵局
叫他自己去拿保單,也沒有讓他簽保單簽收回條
於是我幫他打評議中心和金管會去詢問,評議中心要他本人來電
剛好我在騎車,就沒有繼續打,後來又打給金管會
金管會建議我們先跟公司申訴,若三十天內沒有動作
再跟金管會直接申訴,當事人是覺得對方是朋友
所以就有點為難要不要申訴,我是跟他說當朋友就不會這樣弄你
想請問一下大家,這種狀況可以主張不當招攬,保單自始無效嗎
大約是二月份簽的保單,最近他才知道有這麼大的問題
--
當初跟他招攬的時候是說六年期儲蓄險,期滿可以領回
但是拿到保單的時候卻變二十年的投資型保單
而且保單不是親自拿給他,是寄到她男朋友家的郵局
叫他自己去拿保單,也沒有讓他簽保單簽收回條
於是我幫他打評議中心和金管會去詢問,評議中心要他本人來電
剛好我在騎車,就沒有繼續打,後來又打給金管會
金管會建議我們先跟公司申訴,若三十天內沒有動作
再跟金管會直接申訴,當事人是覺得對方是朋友
所以就有點為難要不要申訴,我是跟他說當朋友就不會這樣弄你
想請問一下大家,這種狀況可以主張不當招攬,保單自始無效嗎
大約是二月份簽的保單,最近他才知道有這麼大的問題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