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警告文。
多次致電當時承辦專員中壢 新光江小姐,處理相關業務。
其中包含簡易的繳費方式變更,補寄保單住院理賠服務。
前前後後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對方非常被動處理,甚至告知不是她負責(仍在職),僅負
責業務招攬。
多次推卸責任不談,也不告知後面接手的窗口是哪位。
我以為保險業務員是一個需要有責任心的工作才是。
沒有想到遇到一個推卸事情的承辦人員。
想請問這樣後續的服務是否可以換窗口?是否可把後續她所領的高額佣金轉給後輩有服務
熱誠的人原呢。
在這裡主要是提醒大家保險要的就是保障,沒有想到這位江小姐讓人非常的失望,還多次
口出惡言以及態度不佳的掛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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