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請知道的人回答...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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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大家了...

某甲本年有薪資所得54萬,財產交易所得5萬.
其妻有薪資所得40萬,財產交易損失4萬.
某甲及妻與兒子一家三口均參加保險,各支付保險費2.4萬.
請問某甲應採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較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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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5-05-14
賠股票算交易損失嗎 ? (有點笨的問題)
Robert avatarRobert2005-05-17
標準扣除額較有利 證券交易所得免稅 損失不能扣抵
不好意思 應該是列舉較有利 24000*3會大於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