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親屬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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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今年第一次報稅,

雖已經爬過文並看過置底文,

但對扶養親屬還是有點疑問,

想再請各位高手幫忙看一下:


1.父親:未滿六十歲、領有身障手冊,

    有甲類彩券佣金(執行業務所得)扣除20%費用餘額為96,400

2.母親:未滿六十歲,職業家管,無收入,僅有機會中獎所得(已分離課稅)。

3.弟弟:未滿二十歲,在學 →可報扶養


無謀生能力:

a.所得總額<免稅額82,000

b.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

這樣我能申報父親為扶養親屬嗎?

如果父親無法申報扶養親屬(需自行申報的話),

那基於夫妻合併申報之規定,

母親是否就不能讓我申報扶養了?



再麻煩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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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2-05-09
都可報撫養
Andy avatarAndy2012-05-13
都可!不過若父親每月有領殘障補助就要考慮一下!
Ursula avatarUrsula2012-05-15
以免因為被報扶養而被取消每月的補助金!
Mary avatarMary2012-05-16
先感謝大家的解答! 謝謝p大的提醒! 父親有領補助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