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次報稅, 這幾天作了很多功課還是有不足的地方想請教大家
以標準扣除額來算
我用自然人憑證上去看, 綜合所得總額59K, 綜合所得淨額320k, 可退稅7K
家人的試算通知書是, 綜合所得總額15K, 綜合所得淨額0, 可退稅22K
用自然人加扶養的話變成綜合所得總額59K, 綜合所得淨額240K, 可退稅11K
Well, 就從可退稅來看的話應該要分開報對吧?
也符合版上說的被扶養人所得<82k報扶養才比較划算
不過我還是想不太懂, 是因為家人所得都是股利沒有薪資的關係嗎?
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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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標準扣除額來算
我用自然人憑證上去看, 綜合所得總額59K, 綜合所得淨額320k, 可退稅7K
家人的試算通知書是, 綜合所得總額15K, 綜合所得淨額0, 可退稅22K
用自然人加扶養的話變成綜合所得總額59K, 綜合所得淨額240K, 可退稅11K
Well, 就從可退稅來看的話應該要分開報對吧?
也符合版上說的被扶養人所得<82k報扶養才比較划算
不過我還是想不太懂, 是因為家人所得都是股利沒有薪資的關係嗎?
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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