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的一些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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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kihilo (雨後會有美麗的彩虹)》之銘言:
: 第一次申報所得稅,很多不懂的地方請大家指點,因為只剩兩天了
: 我們家共有四人,我,姐姐(30Y左右),我爸跟我媽(爸媽都未滿60歲)
: 98年度家中只有我跟我媽有收入,我大約60W , 我媽大約21W

: 問題一:
: 我可以申報我爸及我姐為我的扶養親屬嗎?(因兩人98年沒收入,無謀生能力)
: 而我媽自己單獨申報她自己的收入ok嗎?(這樣我媽是否不需與我爸合併申報?)

除非令姐符合所得稅法17條1項1款3目所稱之「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
姊妹未滿二十歲者,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或因身心障礙或因無謀生
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之規定,否則原則上不能由台端申報扶養。


: 問題二:
: 我在外租屋(一年租金約5W),我老家爸媽住的房子也是用租的(一年租金約10W),
: 請問採列舉扣除的話可以兩個租金都報嗎?(這樣超過12W)
: (看規定每戶租金上限是12W,不清楚這"每戶"定義為何?)

依所得稅法17條1項2款2目6小目規定,房屋租金支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
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
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
除。

所謂一戶就是1戶。否則北至臺灣北海岸南至屏東鵝鸞鼻,都有可能突然出現一堆
租金支出超過12萬的納稅人。


: 問題三:
: 我爸媽的保險費由我姊負擔(用她的儲蓄負擔),如果我扶養我爸跟我姐的話,
: 那麼我爸跟我姐的保險費可以納入列舉扣除額裡面嗎?

同上,先看看台端能否名列納稅人?原則上該筆保險之要保人並非台端,台端即不
得申報。且保費僅限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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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6-03
父親的保單之要保人若為他本人,是可以申報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6-04
我有疑問 XD 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
似乎並未限制只能租一處? 正在查釋函中...網路好慢...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6-06
沒查到有關租金支出只能一處的限制. 但也可能是我查詢不到.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6-09
我印象中~也沒有限制只能報一個地方 @@
Ula avatarUla2010-06-11
其實租金支出(1年) 即使只有一個地方要超過也很容易...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6-12
上限是一個申報戶(裡面所有成員)的租金支出加總不超過12萬
Isla avatarIsla2010-06-16
耶 只有直系親屬的租金支出才可認列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6-17
無謀生能力不等於"找不到工作"喔! 令姊是哪一種?
Rae avatarRae2010-06-19
兄弟姐妹的無謀生能力 需要由醫院開立證明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