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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原諒我直說,只能怪你的理賠經驗太少,不要說骨折了,即使重疾也未必住得

久 : 心導管手術住院四天 http://x.co/XRAO

截錄"癌症四大錢坑"文章 :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精算處處長袁曉芝表示,「根據各大保險公司及健保局的統計,

我國癌症病人的住院天數為每年31天


以下截錄自健保局第一階段實施的155項DRGS表 (住院天數參考)

DRG碥 中文名稱 住院天數

21001 開放性骨折,髖及股骨手術,下肢關節除外,年齡大於等於18歲
,有合併症或併發症 7
21101 開放性骨折,髖及股骨手術,下肢關節除外,年齡大於等於18歲
,無合併症或併發症 7
21002 閉鎖性骨折及其他骨骼肌肉系統及結締組織之疾病與疾患,髖及股骨手
術,下肢關節除外,年齡大於等於18歲,有合併症或併發症 7
21102 閉鎖性骨折及其他骨骼肌肉系統及結締組織之疾病與疾患,髖及股骨手
術,下肢關節除外,年齡大於等於18歲,無合併症或併發症 7


所以這件case無論是醫院或保險公司都沒有錯,你也學到了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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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5-28
保戶不一定有錯 健保的DRGS規定若規定只給付7天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5-31
如果保戶體況尚未符合健保局規定的DRGS出院標準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6-04
照規定超過7天的就醫也仍得由醫院負擔 不能轉嫁給病人
Delia avatarDelia2011-06-05
當然那是在"病人尚未痊癒"的前提下 至於是否痊癒
這就得由醫療專業來認定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6-10
如果病人未痊癒 但醫院強迫要求轉自費 這就是醫院的錯
Kama avatarKama2011-06-10
只是說是否痊癒並非由病人單方面述敘就能得知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6-14
這case保險公司其實沒錯 因為保險公司的確是照病歷敘述
來做理賠 而非刻意不賠
Emily avatarEmily2011-06-17
畢竟病歷裡已明確寫出這不是必要住院 當然也就不賠
至於是否真為非必要住院 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Irma avatarIrma2011-06-20
根據我在麥當當某天聽到的業務話術,最後還是賣終身醫療的XD
Kama avatarKama2011-06-24
另實支要有幫助,確實是雙實支來解比單一家提高額度 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