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醫療(非醫美)行為之列舉扣除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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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文 但不確定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故上來詢問@@

假設一年中醫療費用(經醫生判定必要,非醫美之治療)>12萬
且該年綜所稅<12萬

當年的稅是否就可以完全折抵?
(等於錢都拿去醫療 不用繳稅

想知道這問題很久了
懇請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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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08-03
必要醫療可全抵,但不列舉扣除額就有12萬了,所以要夠多才
會用列舉
Kyle avatarKyle2021-08-04
扣的是所得總額不是稅額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8-05
如果你賺100萬薪水 71.2萬都拿去治病就可以不用繳
Hedda avatarHedda2021-08-07
還有保險賠過不能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