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贈與,贈與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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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的父親自己當要保人
被保人為友人
扣款帳戶為父親多萬帳戶

於107年9月底投保年繳100萬的4年期儲蓄險
現已繳3次,保單價值金280多萬(因為未滿期)。因為今年還沒繳費,想要透過下面的方
式贈與,請問可行嗎?

今年9月用保價自動墊繳,(280保價-100應繳保費),讓保單價值低於220萬,然後變更
要保人,111.01.01 再由父親償還墊繳保費即利息。

如果今年直接贈與,就要被課稅
(280-220)*0.1= 6萬

跟朋友討論,理論上這樣是可行的
但是害怕動了之後,又被要追稅(因為實際上繳滿,這張保單價值有400多萬)

因此替友發文發問
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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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21-07-18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並非同一人時,要保人變更之贈與價額
是以要保人變更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你就抓住這個重點就好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07-23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07-26
贈與年度是每年的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7-27
Eden avatarEden2021-07-29
至於保單價值準備金,應該是要請保險公司開具書面證明
Belly avatarBelly2021-07-31
Erin avatarErin2021-08-04
保價金的成長方式請問保險公司 你墊繳還是會跑第四年的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8-08
保價金成長 只是扣掉借出來的100萬+利息 照你講法繳滿
Zanna avatarZanna2021-08-12
有400多萬 扣掉100萬還是超過220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