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機具製飲料 要課貨物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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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機具製飲料 要課貨物稅

2022-03-23 23:3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手搖飲料風行全台,高雄國稅局表示,手搖杯多採現場調製模式,不屬於貨物稅課徵範圍

,不過近來發部分品牌是以中央工廠精製茶品,再供應加盟商販售,符合稅法規定樣態,

須主動報繳貨物稅。

官員表示,近年來茶類飲料品推陳出新,品牌口味眾多,吸引民眾購買,人手一杯,國內

茶類飲料品銷售金額,更是每年都在攀升,許多廠商也注意到這股熱潮,國稅局接到許多

飲料品牌的開業諮詢。

飲料品是我國七大貨物稅品項之一,官員表示,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凡「設廠機製」

的清涼飲料品,均屬貨物稅課稅範圍。

各類飲料品的稅率不同,官員指出,經稀釋的天然果蔬汁,從價徵收8%貨物稅、其他飲料

品從價徵收15%貨物稅;不過純果汁或純菜汁則免徵貨物稅。

官員表示,所謂的設廠機製,是指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的機具製造並裝

瓶固封; 即便不是裝瓶固封,若是以機具製造飲料,再將原料或半成品裝入自動販賣機

,也同樣屬於課稅對象。

回到手搖杯的議題上,官員指出,近來查獲一間知名連鎖飲料品牌加盟體系,其營運模式

是購置機器設備,設立中央工廠,產製各種茶類包裝飲料品,提供下游加盟商販售。

官員指出,跟一般由店員徒手調製的手搖杯大不相同,上述樣態已經符合貨物稅條例的意

旨,實際上相當於以機具製造飲料,因此須辦理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後來也對該知名

品牌補徵貨物稅並核處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1871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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