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捐贈抵稅 從嚴認定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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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捐贈抵稅 從嚴認定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國稅局官員指出,各國稅局今年均將嚴查民眾列報的捐贈收據,其中,如屬寺廟委員會
或籌備會開立的捐贈收據,將被視為不合格收據,捐贈抵稅金額會被剔除,納稅人恐面
臨補稅。
包括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在內的五區國稅局,均已展開對在今年5月申報的93年度綜合所
得稅案件,進行審查作業。

國稅局在審查過程中若發現有部分資料不全者,各國稅局亦已陸續通知納稅義務人補正


為執行財政部嚴查捐贈扣除額的指示,國稅局對列舉扣除額中有關捐贈,特別是對「寺
廟捐贈」都會加以詳查,因此捐贈收據亦為這次國稅局審查93 年度所得稅申報案件中,
最常通知補正的事項。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捐贈對象如是寺廟時,可以申報扣抵的捐贈收據,只限
是以依法辦理財團法人或依關係法令向主管機關完成寺廟登記者為限。

【2005/08/1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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