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收據報稅的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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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得稅法的規定
只要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後的收據
應該就不能在所得稅中申請抵免

但是小弟最近遇到的案例
某山的業務跟保戶說 用他們的實支+另外一家的副本實支的好處
就是兩家都用副本理賠 正本一樣可以報稅
所以強烈阻止保戶選擇富邦或遠雄這類只收正本的公司

當保戶以所得稅的規定詢問的時候
對方說 他的保戶有上千人 每年理賠件數是一般業務的N倍以上
他全部的保戶都拿正本去報稅 "實務"上是絕對沒問題的

請問一下
國稅局對於這種做法 是來不及審閱 還是影響金額不大 或是真的太多人這樣搞
所以都不予追究嗎?

我是認為這位業務至少犯了以不實資訊誤導保戶 達成行銷的目的

請各位達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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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06-12
他說的是錯的 況且也不是那麼多人用列舉
Olga avatarOlga2012-06-14
另外 小額收據 國稅局也比較難一張一張核...
像我姊...全家醫療收據有一百多張...很難一張一張查
Queena avatarQueena2012-06-19
國稅局要不要去追究有成本考量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2-06-23
原則上先仔細審核的必定是那些大咖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6-26
抓一隻大的抵千千百百的"你"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6-29
大不了短報補稅
Hazel avatarHazel2012-07-04
但不能說一定不會被抓到就是 over
Linda avatarLinda2012-07-06
只是 保險公司有在向國稅局申報所收到理賠收據嗎?
這就跟房東叫你不要申報房租的意思差不多吧
Elvira avatarElvira2012-07-09
但你不續租的隔年......XDDDD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7-11
依法當然是要告訴你 不要這麼做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7-14
國庫需要你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7-18
喔喔喔還沒聽過這話術 感謝資訊XD
Jake avatarJake2012-07-22
這問題跟中國NCH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