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夫妻合報 - 稅務Elizabeth · 2017-05-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1.夫妻合報時,以夫當納稅義務人或是以妻當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最後計算的繳稅金額會有 差別嗎 2.若是要扶養夫的直系親屬,是不是一定就要以夫當納稅義務人來申報 3.夫妻合報時,夫獨立的列舉扣除額<90000但是妻獨立的列舉扣除額>90000 (已排除以戶為單位的扣除額) 我們該選標準扣除額180000 或是列舉扣除額? 這部分報稅系統會自動分析嗎 -- 稅務All CommentsFreda2017-05-271.稅額會有差,兩個分別帶入試算Susan2017-05-302.不用。回到1 看誰當義務人較有利再帶入扶養Madame2017-06-033.列舉超過18萬就用列舉,系統只會依據你資料做判斷,而列舉之部分系統是沒資料,要自行帶入Madame2017-06-03台端各項列舉扣除金額合計數少於標準扣除額90,000元系統自動改採標準扣除額Megan2017-06-051.沒差.....Eden2017-06-06我在帶不同的義務人,有些有差欸,應該是少數個案Hedy2017-06-08如果全部的條件都一樣的話,第一個問題是沒差的哦Related Posts夫妻合併報稅疑問扶養及 標準or列舉的疑問繳稅自動扣繳期間健保卡報稅會帶出扶養人資料嗎?先生是流動攤販可合併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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