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及 標準or列舉的疑問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前輩好,

我今年是需要報稅的新鮮人,現在有個疑問想請教,

我父親未滿60歲,去年因病住院治療、復健療養及失業了很長一段時間,

以去年的狀況來說,父親應該是可以符合未有謀生能力,

所以今年報稅時就想到是否可以申報扶養父親來節稅,


我本身是以標準扣除會較划算,

但我父親若是單獨申報的話,則是列舉會較划算,因為醫療費用扣除商業保險給付後,

大約還有7萬-9萬能扣


不過我若申報扶養父親,是不是同一申報戶只能選擇標準扣除或列舉扣除呢?

若只能擇一,我另外申報父親扶養是不是就未必會比較划算?

因為還要考慮到我本身改列舉後與原本標準扣除的差額...

但我除了商業保險、健保費能列舉扣除外,其他也沒什麼能扣了說...,

煩請各位前輩解惑!! 謝謝!

--

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17-05-23
一個申報戶只能選標準或列舉,匯入資料後系統會自行判斷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5-26
扶養父親還有免稅額,未必不划算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5-29
假設你未婚,如父親醫療費扣除理賠還有7-9萬,你的
保險+健保+父親的保險和健保等列舉項目,應是列舉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