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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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有塊地 持分情形特殊 稍簡述如下:
原持分係 爺爺+家父+叔叔A (民國60年代之事)
爺爺過世後 他的持分由叔叔們B+C+D繼承 (民國90年代之事)

最近叔叔A欠債導致他的持分部份被法拍
其他共有人都有收到通知
討論的結果是 不願落入外人手裡(擔心日後需變賣會麻煩)
但是大家也沒財力去吃下這部份持分
接著有個家族交情深厚的好友E知道此事
願意出資購下這塊地 大家都覺得這樣還蠻圓滿的
就我所知 最後是第四拍
由好友E出資 以家父名義優先承購 去買下這塊地
再來就是家父要移轉這塊地給E所遇到的問題

因為理解錯誤 土地增值稅有點失算
叔叔A持分a部份的土增稅 應由法拍款償還 這部份ok
然後這a部份再買賣移轉給好友E
家父應當再負擔增值稅--法拍時至今的增值部份
原先的規劃是這樣

但目前家父的持分變成 新增的a加上原有的b (a=b)
雖要移轉a而已
但是稅務局認定的移轉變成是(a+b)/2
所以增值稅變成
a/2部份 從法拍至今的增值
b/2部份 從民國60年代至今的增值
也就是後者 產生了大額的增值稅 讓我們家煩惱不已

如果當初是以別的共有人叔叔C D E去優先承購
就不會遇到這問題 (因為他們的持分是民國90年代起增值)
但是千金難買早知道

請問可還有別的辦法可以解套???
先謝謝願意回答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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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16-10-16
你爸的土地謄本應該有兩個前次例如60年11月,權利範圍b
Olive avatarOlive2016-10-16
105年9月,權利範圍a,報稅時用105年9月的那一部分去報即可
Poppy avatarPoppy2016-10-18
稅務局不會強制你選擇先用哪一個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10-23
同上,可自選前次移轉現值。
Daniel avatarDaniel2016-10-23
推SBK!!最佳解~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0-24
但房地合一稅這一塊要注意資金流程就是了,怕國稅局會
刁難。當然在法拍前借款的整個流程及法律行為就要做好
了。
James avatarJames2016-10-26
a部份如果有全部移轉掉是可以指定前次的
Zanna avatarZanna2016-10-30
如果一開始找個有經驗的地政士規劃處理的話,應該就
不會有這麼多的波折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0-31
方案1,就送更正申請書去,承辦人咬死說不行就叫他出公文
駁回然後打行政救濟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11-03
方案2,撤案,然後重新送一份新的有選擇前次的案子進去在
核定一次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11-04
實在很好奇,是哪個地方稅務局說不行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1-07
代書用網路申報,想用哪個前次就用哪個
根本不須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