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相關稅務問題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一下
有三間房子要以買賣方式過戶回去給朋友
不能同時或3個月內陸續過戶回去嗎?
聽說這樣會被查資金流向?
就算查資金流向應該也是查買方
為何是查賣方?
而且說這樣是賣方有事?
因為不懂所以上來尋求網友解答
謝謝


--

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6-10-08
短期內頻繁賣房的話,有可能被國稅局認定為營業行為
Kelly avatarKelly2016-10-11
會被課徵營業稅、營所稅,至於頻繁以及期間的標準,國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0-13
稅局說了算
Sandy avatarSandy2016-10-17
要看該不動產是什麼性質?
Lydia avatarLydia2016-10-18
以贈與方式過戶,是沒什麼問題,但可能要繳交贈與稅。
如果是想用灌水方式來調高將來房地合一稅的成本,我建
議是不要。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0-21
而且你以買賣方式過戶,也會有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或房
地合一稅等所得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