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疑問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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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30年前過世時有留一塊土地和地上的房子給我媽媽、我姊姊和我共三人
因為某些原因房子空置了十多年,沒自住也沒出租

現在想把它處理掉,
因為我媽媽之前買賣其他土地時有動用過「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但我和我姊姊並沒有
所以如果真的成交賣出後
土地增值稅的部份是均以一般稅率來計算
還是會拆開成我媽媽是一般稅率、我和我姊姊是優惠稅率
還是有其他種可能?

順便請教有更好的節稅方法可建議?
比方說能不能大家說好逐年贈與給我姊
然後由我姊姊先把戶籍遷進去申請成自用住宅後再變賣?


tha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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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07-01-13
贈與方式可以,只要每年每人不超過100萬,都是免稅..
Selena avatarSelena2007-01-13
請問贈與的金額是用公告地價來算還是公告現值? :)
Olivia avatarOlivia2007-01-14
95.1.1起,免稅額是111萬/年
Poppy avatarPoppy2007-01-14
參考板文: "房屋評定價格"& 土地"公告現值"要如何查?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7-01-16
若不缺錢.就放吧.等所有權人百年後..繼承是免增值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