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專利申請問題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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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rCAKE (Keep Working)》之銘言:
: : → brson:我覺還好 h大回文都帶證據 像我沒料 我就不會只空說來洗版 07/09 00:34
: : 推 MrCAKE:h大戰意強,V大愛耍嘴皮子 不過h大也有點被激怒了 07/09 00:38
: : → MrCAKE:之前是 80%戰、20%酸,現在是40%戰、60%酸 07/09 00:39
: : → brson:像我沒料 我是有學到東西就有推 辯到後來其實本來就越辯越明 07/09 00:40
: : → VanDeLord:這裡的人愛戰很難不酸的 XD 07/09 00:41
: : → brson:願辯服輸 如果拉不下臉 像我沒料 我就不辯 也不洗版 07/09 00:42
: : → VanDeLord:論點一堆問題,就說過要pk挑個主題,這種中間插枝,就扯皮 07/09 00:43
: : → VanDeLord:拉拉嗓 07/09 00:43
: : 推 MrCAKE:若有得罪請包含 不過V大你的行文'風格'有改善空間 07/09 00:44
: : → VanDeLord:看不出有問題硬扯,我也不想污辱所謂強者的程度 07/09 00:44
: : → brson:其實我真的不懂為何V大會想要辯美國勝率?因這很容易知道 07/09 00:44
: 小弟也是屬於沒料一族,只能幫前面幾篇提到勝率的部分作個整理。
: 從h大引述的pwc報告來看
: http://www.pwc.com/en_us/us/forensic-services/publications/assets/2013-patent-litigation-study.pdf
: 單論'trial'的話,勝率約在60%(由於沒有原始資料,我是粗估)
: 但若加入summary judgment,勝率則掉到約30%
: 所以h大所講的勝率高於五成正確與否,端看怎麼詮釋數據
: (或是說,'一般'談到美國訴訟勝率,到底是涵蓋哪些判決?)
: 至於V大所引述批評pwc報告的文章,
: http://www.ipwatchdog.com/2014/02/25/why-npes-lose-less-often-in-court-than-operating-companies/id=48256/
: 是認為pwc沒有加計settlements,
: 無法真實顯示實際"勝利"的專利權人有多少。(許多專利權人是經由和解而勝利)
: 這是我大略看下來的理解,歡迎指正或討論。

有人寫信問我, 我就公開回一下好了.

我經手訴訟超過6年了,以前也在USPTO工作過, 我的英文應該還算過得去

這一系列,我記得是V先帶出 "特別是台灣專利權人勝率約20%,比美國略低。"
(在他的第一篇)

而推文:

推 VanDeLord:good,有條件的引用數據,這才是分析 07/09 01:19
→ VanDeLord:M大有講到重點,不是辯你勝率多少,而是你都沒解釋勝率計 07/09 01:20
→ VanDeLord:算方式或數據原使資料,範圍或限制, 07/09 01:20
→ VanDeLord:就說勝率五成, 07/09 01:22

這有點好笑. V你都沒先解釋你是怎計算美國勝率,使得別人也盡量照你的計算

方式算. 然後卻指著h說沒解釋勝率計算方式.


我想你那台灣20%勝率,可能都還有問題. 不然就請你先說你那20%是怎樣算?

總不能說簡報我忘記下載等等說詞.

所以,對於這些比例怎麼算,你一定也不清楚,

但你卻指著別人說怎麼算.那V你又是怎麼算?


然後V給的連結,也是大有問題.牴觸自己的立論. (V的英文真的要再加強)

你認為要看5a~5c, 但是你給的連結或引述是不太支持5a~5c

第一個: "patentlyo.com" 是完全偏題.
第二個: "Our Methodology" 說者in favor of的語意其實也是認為超過50%
第三個: "IPWatchDog" 照他的說法, 勝率只會更高.

確實,很多情況沒有考慮到settlement

許多專利權人的確是經由和解而勝利(雙贏).所以要加總起來, 勝率會更高,不能只看

考慮summary judgement後會變成30%.


這網頁: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Industry_Economy/
publish-179.htm

場子是在台大法學院, 在場有張哲倫律師,陳宜誠律師,甚至哈佛的

紹瓊慧律師都在. 我想他們更不可能是不懂這些的訴訟外行.


在美國, 光講勝率, 居多也是指trial勝率.

況且台灣專利訴訟也只有trial, 沒有summary jud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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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7-13
推這篇 IPWatchDog那篇雖然批評了pwc的報告,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7-14
但其實是偏重在NPE上, 部分媒體在詮釋pwc的資料時有問題
Ivy avatarIvy2014-07-18
但整體看下來,pwc報告本身是沒有問題的
只看trial的話 勝率確實是50%以上
Dinah avatarDinah2014-07-22
M大本身就是強者 我看得出來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7-22
少一個重點,同樣是對district court作為樣本數的統計資
ssrn的 stanford law school統計2000-2010年patentee的
Lydia avatarLydia2014-07-25
win rate僅35%左右
Enid avatarEnid2014-07-26
有說服力的統計在於原始資料的揭露,不是看誰有名就信誰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7-26
推一個
Jacob avatarJacob2014-07-27
你給網址吧. 不要甚麼都是自己在解釋.
Jacob avatarJacob2014-07-28
你給網址 然後說這網頁在講啥 看i大認為你講得對不對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7-30
這樣不錯阿,能深入討論分析才是版友們的福氣~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8-03
呵呵 i大、M大、b大,你們真有耐心。 推。
Irma avatarIrma2014-08-08
勝率的部分,你們也沒問我,就丟出五成,我覺得這五成計算
解釋原始資料都沒有,質疑一下,這很正常,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8-09
況且pwc2010~2013統計數據上的變異仍有討論空間,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8-13
我自己是做工程做研發出身的,數據的變化,沒有客觀資料佐
Emily avatarEmily2014-08-17
證,老實講,就只能看看,不能當真,如果有客觀數據,那就另
當別論
Sarah avatarSarah2014-08-18
其實不懂不要裝懂,言多必失就容易露餡。 你先解釋ssrn報告
Gary avatarGary2014-08-20
由無考慮和解。然後你的"IPWatchDog"講要考慮和解。所以大家
到底要參考你哪一份資料呢? 完成無法自圓其說。
Carol avatarCarol2014-08-25
Irma avatarIrma2014-08-26
沒說我懂,就數據的角度,客觀的事實才是關鍵,至於資料,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8-27
我在某個領域也是有一定水準,我相信有經驗的人自然能看
出我在這些過程中的瑕疵,我也必要炫耀或隱藏什麼,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8-29
但是要說服人,客觀資料先弄出來,其他就當作扯扯嘴皮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9-02
我也(沒)必要炫耀或隱藏什麼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9-05
至於資料,根據我對數據的理解,我是相信研討會上的數據
Emily avatarEmily2014-09-05
這個我會再找時間依我先前的論述放在板上給大家參考
Mason avatarMason2014-09-06
此外,數據是可以調整的,因此統計條件和統計方法也是重點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9-08
還有,h大,有興趣回一下"優惠期的風險",那篇因你而起的,
Mason avatarMason2014-09-13
你在先前說來不及參與,這次我特別開放機會^^
Edith avatarEdith2014-09-15
SJ outcome != final judgment, maybe Q of fact
2. patentee lost != invalid, maybe just non-infringe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9-20
before engaging further raw data is indeed necessary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9-22
別模糊焦點了。你先解釋你的美國勝率怎麼算吧,以及台灣的20%
怎麼算?要不要考慮summary judgement?若要考慮,但台灣沒有。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9-26
若要考慮,那要不要考慮和解?要吧。因你給的IPWatchDog說要啊
你問我做啥? 其實我是美國律師說。 :)
Carol avatarCarol2014-09-29
就一個專利權人的角度,我提出一問題,win rate要不要考量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09-29
訴訟程序中的專利無效部分?
Lily avatarLily2014-10-04
印象中專利權人專利有效是56%,56%乘上(trial)勝率後,這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10-08
樣才是總勝率吧,訴訟中提專利無效應該是基本手段吧?
Thomas avatarThomas2014-10-10
什麼叫"就專利權人的角度"?所以你或h所引用的全部資料,哪一份
是有符合或沒符合你自己的定義"就專利權人的角度".
印象中?是怎樣的印樣中?哪一份報告的印象中?這份報告又是用什
麼角度? 什麼叫專利權人專利有效是56%? 56%又是怎麼算的?那這
56%又是用哪一種角度呢? 我還是覺得你不是很了解這些東西.
Damian avatarDamian2014-10-10
訴訟當然沒你們懂,因此對不懂的人來說,數據資料客觀性至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10-12
關重要。專利權人面對專利有效性挑戰的勝率是57%
Agnes avatarAgnes2014-10-13
global ip project, Finnegan2009jan的中的資料
Rae avatarRae2014-10-16
哈~引錯,是2010sep 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中的資料
Isla avatarIsla2014-10-20
此外,就資料分析的一致性來看,3a的bench v jury難道包
Yuri avatarYuri2014-10-24
因為是你先沒有交代清楚計算,但卻質疑別人的計算. 所以這57%
是什麼階段的57%? 是在trial階段?還是SJ階段?還是在這兩者
之外的階段呢?那又跟台灣20%勝率關係為何? 台灣專利訴訟有
這些階段嗎? 到底要不要考慮SJ? 到底要不要考慮和解雙勝?講到
Ivy avatarIvy2014-10-25
括非屬npe 和非屬pe的資料? 如獨立發明人?不屬npe?這我
Bennie avatarBennie2014-10-25
客觀,可能還是你比較不客觀.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10-27
也不是很確定,但是至少就圖表資料內容推定統計資料中的
專利權人應是npe和pe兩大類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10-31
所以看5a~5c才有overall的success rate用字,難道不是嗎?
Delia avatarDelia2014-11-03
數據資料怎麼玩,問半導體研發最清楚,幾萬條raw data^^
Emma avatarEmma2014-11-04
所謂的"overall"就是M大講的,考慮SJ. 但這是在分析NPEs和PEs,
而3b並沒有特定指NPEs或PEs. 而且你的IPWatchDog是在強調勝率
只會更高,因為IPWatchDog說pwc的5a~5c沒有考慮和解情況.
你引用的東西根本是抵觸你的立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