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駁審定一問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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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手頭上有一案,收到一份進步性的核駁審定。
審定前有進行回應,而在回應中,小弟主要主張了2個申請案具有進步性的理由,
先稱之為理由甲 及 理由乙好了;

於理由乙中,申請人引用了數個量化數值來證明發明為不可預料,
而數據也都非常漂亮,該案理應會准才對。

但審查委員無視該理由乙,直接引理由甲不合理為由,維持原判並審定,
讓小的很火大,故想在再審查意見書中主張審查委員未一併注意有利之情形,
並要求其撤銷原處分及退還再審查的申請費用...

[行程法§9;按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通常在答辯時,多係針對專利性來陳述意見,但偶爾也會打一下程序問題,
但從來沒見過在再審查要求撤銷原處分並退費的

(  ̄ c ̄)y▂ξ

所以想來請教一下各位先進的意見,或是有否相關的先例可供參考這樣?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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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7-13
打電話給科長,讓他自撤處分吧顆顆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7-17
打電話收的服務費,客戶可不一定願意付阿...
Ivy avatarIvy2014-07-21
蝦咪!!打電話你還收服務費(那我也想收QQ)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7-22
專業有價阿,要請美代打五分鐘的電話要收兩千鎂...
Lily avatarLily2014-07-26
這電話真的一字千金
Lydia avatarLydia2014-07-26
理由甲是?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7-31
爲什麼要主張兩個?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7-31
退費沒主張過 另外好像沒規定申復理由一定要出具意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8-02
也就是說 如果他回覆一句話 林北不爽給你專利
應該也拿它沒皮條?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8-04
美案唷,提response without amendment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8-08
打不可預料的這點 不確定性因素太高 這個上法院比較有用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8-09
好像有規定要寫明原由 不能直接說不過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8-11
見解不同,就慢慢打訴願、行政訴訟,多製造有利爭點吧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8-15
謝謝各位的意見 小的謝過
Tom avatarTom2014-08-15
我會建議提行政程序法43條「應斟酌全部陳述」,不要用第9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8-20
不然,似乎自己承認理由甲對當事人不利
Jacob avatarJacob2014-08-21
5,9,43搭配使用比較有威力;要賠錢,故意/過失不法之舉證
甘唔法都?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8-24
不賠,要求返還規費,依規費法18條,要誤繳或溢繳才行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8-24
以上檢索心得,看看就好
Cara avatarCara2014-08-28
諸位的見解真是超深奧!
Rachel avatarRachel2014-08-30
阿就沒有具體內容,插科打諢,聊表心意一下 ><"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9-03
老實說,我以前常常應事務所老板要求去函智慧局盧學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9-05
繃潰的通常是收發文,分案,或程序小姐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9-08
反正弄到後來,科長或法規室的就只好出來被盧
Noah avatarNoah2014-09-08
有時明知理虧也要盧給客戶看,好有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