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V.S.所得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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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好

想要請教一個問題

我的同學今年七月自研究所畢業後留在學校擔任教授的專案助理

也有在外面的補習班兼差當老師

原本都相安無事

昨天晚上 我同學突然接到補習班打來的電話

跟他要了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戶籍地址

說是很緊急 今天要送件

我同學問他是否作為報稅用 對方回答說是

問題來了...

Q1 雇主不需要身份證影本或證件之類的就可以申報薪資嗎?

我同學說他每次領薪對方都是以支票支付,並沒有簽名或是收據之類的

也沒有薪資條

那雇主要如何申報支付薪資咧?

Q2 每個月的20號,是什麼所得稅之類的申報期限嗎? 為什麼這麼緊急啊?


Q3 雖然說有領雇主的薪水,雇主理應可以申報薪資支出

但是打工也是有風險的啊

雇主不需要幫兼職的老師保勞健保、提撥6%的退休金嗎?

如果不用卻可以報薪資支出,感覺好像資方只有權力沒有義務

有失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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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有點多,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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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07-11-23
依照我以前拿演講費的經驗,Q1是只需要資料即可,不用影本
Kama avatarKama2007-11-25
Q2,不太懂?不過應該是這個月是公司會計年度作帳的最後一
Regina avatarRegina2007-11-26
個月吧,所以才會這個時候跟他要資料。
Brianna avatarBrianna2007-11-29
Q3,勞保可能要(健保看是否有在其他地方保),應該提撥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7-12-03
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