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因燙傷去掛了一次急診
也回門診敷藥一次
之後醫院就囑咐到附近小藥局換藥即可
因此在家休養了七天
第8天才去上班
打去公會問職災申請事宜
公會說第四天才開始給付保險
今天回醫院急診開立診斷證明
診斷證明只能寫急診狀況
或者"宜休養"字眼
無法寫宜休養"七天"
況且目前是自一般的小吃店工作
跟本沒"打卡"證明或一般大公司開立的傷病請假單
請問版上達人
目前該如何申請?還是就此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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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回門診敷藥一次
之後醫院就囑咐到附近小藥局換藥即可
因此在家休養了七天
第8天才去上班
打去公會問職災申請事宜
公會說第四天才開始給付保險
今天回醫院急診開立診斷證明
診斷證明只能寫急診狀況
或者"宜休養"字眼
無法寫宜休養"七天"
況且目前是自一般的小吃店工作
跟本沒"打卡"證明或一般大公司開立的傷病請假單
請問版上達人
目前該如何申請?還是就此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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