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龜速情況可望大幅改善!行政院本週四(3日)院會將通過智慧局組織法修正草
案,通過新增170名任期制為5年的約聘人力,增加39名專利審查員額,預計民國102年起
,平均每案審查可從現行36個月縮短為24個月,提高科技研發創新競爭力。
儘管政府組織改造工程如火如荼展開,不過為超趕南韓科技專利審查速度,行政院
會本週將通過智慧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建立具競爭力智慧財產審議機制,加速推動專利產
業化政策,以提高台灣資通訊等高科技產業競爭力。
智慧局提出組織法修正重點包括,一、新增170名任期制聘任專利人員,期限5年,
與正式審查官相同審查所有案件;二、新增39名正式的專利助理審查官;三、放寬新增學
者、專家等外審人力,只作檢索業務。
其餘配套方案包括8月起陸續新100位研發替代役,僅從事檢索工作;成立智財權中
心,自每年規費收入提撥約20~30%比例撥充作為專利基金來源,在任期制約聘人力屆滿
後,作為聘僱審查專利人力業務支應費用。未來不排除仿南韓成立外圍法人組織,協助專
利審查檢索業務,以加速科技專利審查案。
專利案件至去年底累計14萬件,其中待辦發明專利案件多達12萬件,預計7年才能
全部結案,每年新增案件4萬件,3年即12萬件,既有案件若未新增人力將不減反增,平均
每案等待審查時間須耗時36.8個月,嚴重錯失發明取得專利先機。反觀南韓,平均每案
17.4個月即可取得,每人平均審查專利案件速度為我國的2倍。
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若本會期修改組織法順利通過,170名約聘人力到位後,預
計民國100年起審結量會大於進案量,102年起平均每案專利審查時程可由36個月縮減為24
個月,103年起會更短。反之,若不增人力,至101年時專利審查時程可能延長至46個月。
立委丁守中在上週提案修改「智慧局組織條例」修正案,並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
員會初審通過,但委員會保留朝野協商,由於此案銓敘部也有意見,行政院決定提出政院
版,未來與委員版本併案協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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