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營業稅 求教~~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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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二月新增~~
關於 中古車課稅

第十五條之一(進項稅額之計算)
  營業人銷售其向非依本節規定計算稅額者購買之舊乘人小汽
車及機車,得以該購入成本,按第十條規定之徵收率計算進
項稅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進項稅額=購入成本/(1+徵收率)× 徵收率
  前項進項稅額,營業人應於申報該輛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銷
售額之當期,申報扣抵該輛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之銷項稅額
。但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部分不得扣抵。
  營業人於申報第一項進項稅額時,應提示購入該輛舊乘人小
汽車及機車之進項憑證。
  本條修正公布生效日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者,適用前三
項規定辦理。

還是 看不太懂 不知道 坊間參考書或網路上有無參考資料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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