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稅法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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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補稅通知
原以為申報扶養的人 並沒有所得 結果洋洋灑灑出來一大堆

想討論一下
當初申報的時候 所有所得資料 都需要本人的自然人憑證才可以下載
這些都是因為隱私權的關係 這我可以接受

而自然人憑證需要本人付費去申請
因為申報人眾多且不方便 加上口頭得知所得不會超過扣除額
所以申報時沒有申報扶養人的收入資料

收到補稅通知時整個傻眼
裡面列了所有扶養人的所得資料 非常詳細 也沒有事先問過被扶養人
給我知道之後 我不知道這時候的隱私權 跑到哪裡去了

這樣的話 是不是鼓勵大家都不要申請自然人憑證 也不用網路申報了
只要稅單填寫最基本的扣除額 連自己的收入也不用查了

到時候補稅時就會幫你算得好好的

我想知道 假設
戶口名簿內有一個不相識的家人 他申報扶養戶內所有人
然後補稅時 就會收到所有人的收入資料
這時候在這個現代的社會 實在會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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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08-09-07
因為對方是你的申報人,你申報他,但因為資訊有誤,國稅局要你
補稅當然會全部列清楚,不然國稅局若只是給你一張通知,只要你
Carol avatarCarol2008-09-08
補多少錢,你會相信嗎?一定不會,所以國稅局必須要列出來算給
你看,讓你清楚你要扶養的人有哪些收入.應該是說,要讓你扶養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8-09-09
的人,為何一開始沒有讓你清楚他的收入狀況?!
第二,大部分人還是喜歡自己算好申報,因為一次完成,如果說要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8-09-09
故意報錯日後補稅,是有可能逃過,但逃不過,就是增加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