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太晚申報所得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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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今年(106年)收到前公司105年5月到10月的扣繳憑單,
前公司將它申報在106年度的薪資

為何我會今年才發現105年時沒發現有少呢?!
因為通常都是家人幫忙報稅,
認為資料不會錯,
所以家人報完也沒有多問什麼。

直到今年報稅,
有這張扣繳憑單,
才問我怎麼會有105年的。

因為我106年已在別的公司上班,
這樣等於我106年的收入是兩份薪水,
稅變很多!!!!

請問前公司將105年的錢(case制,領現金)申報在106年度是可以的嗎?!
我有問過前公司怎麼這樣報?!
但因為已不在那上班,
公司的人說會幫忙問就敷衍過去沒下文了,
我該怎麼辦?!

就讓去年收入變多多繳稅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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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8-05-16
手上有證據是105所得嗎?前公司再不處理有就去檢舉,不
過小心人身安全就是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05-17
打電話問報稅所在地國稅局問看看吧 領現金沒有證據證明哪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5-17
天領的,比較麻煩一點!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05-19
所得稅是以收付實現致 你105所得 106收現 還是106所得
你確認一下 有錯找公司更正扣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