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撫養人所得被重複計算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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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釋背景

1.軟體為19.03版

2.已連續報扶養我媽兩年,

106年試算通知書有自動帶入我媽資料(我媽所得<88000,年齡<60歲)

3.要報扶養我爸(>60歲),所得資料以查詢碼匯入報稅軟體(我爸查詢碼有我媽資料)


兩天前已經網路申報完成,今天又看了收執聯

發現我媽的所得被重複計算(所得變2倍,超過88000)

但列舉扣除額的部分卻又只算一次

結果繳的稅變多了


這是軟體的Bug嗎?

還是我應該先踢掉我媽所得,再用我爸的查詢碼把我爸媽資料一起匯入?



難怪列印收執聯時跑出"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

想說我媽所得沒超過免稅額,為何要證明"未滿60歲而無謀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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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8-05-17
要刪除重複的資料,未滿60歲檢附證明是規定,跟免
稅額沒關係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5-20
https://tinyurl.com/yab5kc27 應該可以不附證明
Olive avatarOlive2018-05-22
今天以重新申報,只是好奇系統居然不會自動判斷資料重複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5-25
有一種情況,就是公司如其他原因將一張大額的所得
除二開二張相同金額的扣繳資料,這不能算重複,有
遇過這樣開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