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查稅的權利義務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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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稅務版的大大們大家好,
小弟的公司最近遇到國稅局查稅,
今天早上接到國稅局的電話說要我們提供特定往來客戶的聯絡地址,
但也只有來電沒有任何正式的公文或通知
目前不知道如何處置所以來問大家:

1. 國稅局跟我們索取這些資料是有正當性的嗎?

2. 提供這些資料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3. 公司有義務配合這個要求嗎? 是否有權利可以拒絕?

4. 一般公司被查稅的基本權利跟義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感謝大家耐心看完,
還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幫忙解惑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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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3-24
有法條給他們當後盾,但是請他先來公文再說.
Donna avatarDonna2015-03-29
應該有辦法可以迴避不鳥他們,因為我之前檢舉漏開發票有附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3-29
交易憑證,我還建議那這交易憑證去勾稽發票存根就抓到了,
但是對方就是沒事,所以我猜應該有辦法可以去處理.
Donna avatarDonna2015-04-02
公司有會計或法務部門嗎?
Lydia avatarLydia2015-04-07
稅稽法30條,通常後續會有公文,一定要收到文才能提供。
Joseph avatarJoseph2015-04-10
不能拒絕。但須注意公文內有要求的才提供,別整堆都送去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4-12
可以用口頭沒錯,但萬一發生爭議,法顧還是你要擔責任?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4-13
沒看公文嗎...........還是公文沒寫
Yedda avatarYedda2015-04-14
檢舉沒事,只是針對台端所出示的證據.................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4-15
至於後續如何處理,那是內部作業程序
Delia avatarDelia2015-04-17
中央單位處理檢舉案件,不是找議員銷案就解決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4-19
應該建議公布來機關關說的人員名冊.................
John avatarJohn2015-04-22
稅捐法第46條,不提供罰3000到30000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4-22
國稅局關說沒啥用辣,有些立委也只會打電話做個樣子應付選
Enid avatarEnid2015-04-23
這種機關有關說應該都有紀錄
Queena avatarQueena2015-04-24
稅捐稽徵法30條第1項幾乎無敵,畢竟沒事國稅局也不會找公司
的碴,你要保護自己就請承辦人把要的資料在公文上載明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4-29
會不會想太多了點啊?有時候只是想要跟電話跟對方公司聯
絡一些事情而已啊,很多事情一用公文往來就變「正式」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4-29
咦,看錯,是要地址,這就妙了,地址相對電話很好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