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提前離台報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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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一問題請教請不吝指教。


我們公司有一個外籍勞工在103年度10月抵台到我們公司工作,

近期他因私人因素需要離開台灣回到他的家鄉。

103年度10.11.12月的薪資我都有幫他扣繳,本以為今年他會待滿183天,所以今年度

1.2月薪資我都沒有幫他扣繳。


在這個外勞離開台灣之前我該幫他做哪些稅務方面的處理呢?直接手動填寫今年度扣繳

憑單到國稅局辦理以確定他該退稅或是補稅是嗎?另外扣繳憑單是可以在網路上下載格式

手寫到國稅局報稅嗎?


問題可能有點奇怪,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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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5-03-14
先準備好完稅文件,申報書、護照影本、居留證影本、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3-18
代領退稅授權書、代領退稅人身分證影本
Jacob avatarJacob2015-03-21
先到國稅局驗證,等外勞離境之後再補完稅。
有問題歡迎私信我。我最近都在幫外勞完稅。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03-25
先補扣繳,然後拿居留證去補按月申報(居留證上期限要滿18
3天才不會被罰)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03-27
我想你是要問這個吧
Zora avatarZora2015-03-28
繳稅前可至扣繳申報櫃檯出示居留證
Andy avatarAndy2015-03-29
證明原本會滿183天核章後不會被收滯納金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4-02
@@" 好奇一問... 10.11.12 你扣繳後,有在給付日十日內
辦理申報嗎?
Linda avatarLinda2015-04-02
^103年度10.11.12月份
針對居住者因故轉為非居的部份,得在外勞離境10日內完
Jacob avatarJacob2015-04-04
成補申報。持繳款書及居留證先到櫃檯蓋章,這樣在繳
款時才不會被收滯納金/利息。
Hazel avatarHazel2015-04-08
然後再以給付月份按月開立扣繳憑單、申報書(可寫一張)
還有繳款書收據聯一起申報。